各有关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机构)承办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教育部中外合作办学本科教育项目(机构)迎评准备工作 ,切实提高项目(机构)的教育教学质量,本着坚持从实际出发的原则,学校面向各项目(机构)承办单位征集合作办学过程中的经费使用和教育教学信息,现将信息征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 经费使用情况
请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机构)承办单位结合项目(机构)运行实际需要,整理本单位项目(机构)运行现有拨款实际使用情况,编制学年度所需经费预算,以书面形式(需加盖承办单位公章)送至教务处和国际交流与合作处(电子版发送至zhangdawei@qust.edu.cn、junzhou88959282@163.com)。
二、 教育教学情况
请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机构)承办单位整理本项目教育教学信息,填写《青岛科技大学中外合作办学教育项目(机构)非本单位教师教学信息统计表》(附件一),以任课教师所在单位进行统计,加盖公章后送至教务处和国际交流与合作处(电子版发送至zhangdawei@qust.edu.cn、junzhou88959282@163.com)。
三、 报送要求
上述信息报送需分别完成,并于 6月9日截止。
教务处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二〇一四年六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