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外合作办学(学历)项目
质量建设经费划拨的实施意见
校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承办学院和承担教学任务院部:
为了进一步推动我校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机构)质量建设的规范化、制度化,着力提高我校国际交流与合作教育教学质量,学校高度重视中外合作办学(学历)项目的质量建设,坚持引进国外优质教育资源、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和“质量”是确保中外合作办学(学历)项目有序发展的生命力为原则,建立健全中外合作办学评建工作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质量建设监控体系,不断规范中外合作办学的教育教学过程管理。为此,学校将中外合作办学(学历)项目(机构)总经费的10%用以重点支持质量建设,现就开展质量建设经费划拨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加强中外合作办学(学历)项目(机构)的教学管理工作
(一)做好项目单位教学信息统计工作
各中外合作办学(学历)项目(机构)承办单位(以下简称项目单位)应详实填报《青岛科技大学中外合作办学质量建设教学信息统计表》(附件一,以下简称统计表),学校将以各项目单位填报的统计表为最终依据,落实划拨款项;
(二)调动所有承担项目(机构)教学与管理单位的积极性
为了全面提高项目的教育教学质量,学校出台相应措施,调动所有承担项目(机构)教学与管理单位的积极性,给与教学效果突出的课程承担单位和任课教师适当奖励。奖励的考评将综合考虑各单位意见和学生反馈意见。
(三)完善项目质量建设监控体系
“质量”是确保项目有序发展的生命力。国际化教育领导小组将对项目(机构)组织定期考核,针对人才培养方案中规定的每一门课程进行质量评价,并将评价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以此作为课时酬金发放主要依据,旨在督促项目单位把好项目教育教学质量关。
二、确保项目发展经费使用的制度化、规范化、合理化
(一)做好项目发展经费使用的立项建设
“立项”是中外合作办学的积聚力。各项目单位应本着“开源节流”的原则,积极做好项目发展所必须的质量建设(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国际交流等)立项规划与管理。
(二)强化经费使用绩效评价措施
在“立项”建设基础上,严格按照“统筹管理、分类支出”原则,确保项目经费使用更加规范与合理。
各项目单位要在学校国际化教育领导小组的指导下,严保项目(机构)教育教学质量关和项目发展经费使用的规范化和合理化,努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切实保证学校国际化教育水平不断迈上新台阶。
青岛科技大学国际化教育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