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截止日期:每年4月10日
(二)申请人资格
1、申请人须为非中国籍公民,身体健康;
2、申请人须为非已在华学习的学生;
3、申请人的学历和年龄要求:硕士研究生奖学金申请人须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年龄在45岁以下;本科生奖学金申请人须具有高中以上学历,年龄在40岁以下。
(三) 授课语言: 汉语。
(四)奖学金内容
1、免交报名费、学费和提供免费校内住宿;
2、提供来华留学生综合医疗保险(不包括日常门诊费用);
(五)奖学金申请材料
请申请人在截至日期前通过邮寄或直接到青岛科技大学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提交以下材料,均一式两份:
1、青岛科技大学《山东省政府外国留学生奖学金》申请表,可点击以下网址进行下载:(http://ieco.qust.edu.cn/xiazaizhuanqu/2012-03-22/188.html);
2、最高学历证明及成绩单复印件(译成中文或英文);
3、汉语水平考试(新HSK)成绩复印件(攻读文科类、经管类、艺术类的本科、硕士专业者,需达到汉语水平考试新HSK5级;攻读理工类本科、硕士专业者,需达到汉语水平考试新HSK4级以上);
4、护照复印件;
5、个人简历 (用中文或英文书写);
6、来华学习和研究计划。申请人可用中文或英文书写来华学习或研究计划;
7、保证书(保证在华期间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不从事任何危害中国社会秩序的、与本人来华学习身份不符合的活动),用中文或英文书写;
8、申请硕士研究生奖学金者,还需提交两名教授或副教授的推荐信 (用中文或英文书写);
9、申请学习音乐专业的学生须提交本人作品的光盘;申请学习美术专业的学生,须提供本人作品光盘(2张素描画,2张色彩画,2张其他作品)。
10、《无犯罪记录证明》。
(六)录取及通知
青岛科技大学将《录取通知书》和《外国留学人员来华签证申请表》(JW202表)寄给学生本人。
注:山东省政府外国留学生奖学金获得者,需参加奖学金年度评审。评审合格者方可获得下一学年度奖学金。
(七)来华签证及来华报到注册
1、申请来华学习签证
被录取者持我校签发的《录取通知书》和《外国留学人员来华签证申请表》(JW202表)到中国大使馆或领事馆办理“X”签证,并到中国大使馆或领事馆指定医院按《外国人体格检查表》所列项目进行体检。
2、报到和注册
入学报到具体时间见《录取通知书》。新生可安排接机。新生报到注册时,应交验护照、《录取通知书》、《外国人体格检查表》、4张2寸半身正面免冠照片、交纳学费、住宿费等。无故不按时报到者即取消其入学资格,因特殊情况不能在规定日期内报到者,要事先与学校取得联系,获准后方可延期入学。
3、健康认证和居留许可
健康认证:来华学习时间超过六个月的奖学金生,来华后须持本人护照、《录取通知书》、《外国人体格检查表》和血液化验单等文件的原件,到学校所在地的卫生检疫部门办理健康认证。《外国人体格检查表》不合格者将被要求重新进行体检。拒不接受体检或经体检被查出患有中国法律规定不得入境的疾病者,将被限期离境回国。
居留许可:奖学金生须于抵华之日起30天之内,通过健康认证或重新体检合格后,持本人护照、《录取通知书》和《外国留学人员来华签证申请表》(JW202表) 及相关材料到学校所在地公安部门办理居留许可手续。
办理以上手续所发生的各项费用自理。
(八)联系方式:请直接将山东省政府外国留学生奖学金的申请材料寄到:
中华人民共和国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松岭路99号 青岛科技大学崂山校区国际学院
邮编:266061
电话:0086-532-88959006
Email: aoic@qust.edu.cn;
网址: http://www.qust.edu.cn;http://ieco.qust.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