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为加强中外合作办学监管,依据《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实施办法》相关规定,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举办项目的中国教育机构应当每年向审批机关提交办学报告。根据《教育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司关于开展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年度办学报告工作的通知》要求,学校将于近期开展2022年、2023年中外合作办学年度办学报告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填报时间
2024年1月24日-2024年3月15日
二、填报单位
中德科技学院、中德工程学院、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机电工程学院、高分子科学与工程学院、自动化与电子工程学院、传媒学院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保证质量。年度报告是中外合作办学延期变更及评估的重要参考,且本次年报工作与中外合作办学评估工作时间重合,时间紧、任务重,各相关学院要高度重视,切实做到任务清晰、责任到人、保质保量、按时完成。
(二)统筹协调、严格审核。要积极与学校相关部门进行沟通,确保如实客观提供材料,并对填报信息真实准确性负责。年度报告系统技术咨询事宜可与国际交流合作处联系。
请各相关学院于2月5日前报送一位项目填报负责人(姓名、职务、电话)至国际交流合作处,并于3月15日前完成系统填报工作(中外合作办学信息年度报告系统https://nianbao.crs.jsj.edu.cn/),经学校审核通过后统一提交。
联 系 人:管萌
联系方式:88959563 15165287193
国际交流合作处
2024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