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科技大学教职工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录取人员派出工作指南
一、因公出国审批
(一)校内审批
获录取文件并确定访学时间后,出访人员须在学校智慧青科大-外事管理服务平台在线办理教职工因公出国手续。期间,须办理以下事项:
1.出访人员向所在单位提交出访情况报告,包括出访必要性、在外风险评估和突发状况处理、保密规定执行等,学院党政联席会研究同意后,出具学院意见(负责人双签并加盖公章)。
2.出访人员自行登入平安留学在线培训平台注册学习相关视频,PC 端地址 http://palx.cscse.edu.cn。
学院意见和学习证明请作为附件上传至外事管理服务平台。
(二)省委外办审批
校内审批完成后,由学校因公出国专办员提报山东省委外办审批,通过后获得出国任务批件。
二、签订出国留学协议
省政府公派出国留学人员须到国际处签订《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一式四份。协议书由留学人员本人及两位担保人分别签署。
其他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留学人员除与项目主管单位签订协议外,请至人事处签订协议。
三、资助金借款手续
省政府公派出国留学人员按山东省政府出国管理规定,留学期限为 12 个月的录取人员交纳保证金四万元整; 留学期限为 6个月的交纳保证金两万元整。由国际处开具保证金缴款通知单,申请人持通知单到财务处缴纳保证金并领取收据。 申请人完成保证金缴纳后,持相关材料到国际处办理借款手续。
其他公派出国留学项目根据项目要求执行。
四、办理护照签证
出访人员自行办理因私护照并按照各国使领馆要求办理签证。
五、离校
人事处原线下离校手续已调整到线上同步审批。离境前,请至少预留 30 个工作日办理公派出国手续,获取出国任务批件、签订协议后方可派出。
六、在外管理
1.根据各项目相关要求,到当地使领馆报到或取得联系。
2.行中有关事项变更
留学人员在外期间如需申请提前回国、延期回国等,需提前三个月通过项目主管单位向上级单位报送申请。
七、回国返校手续办理
1.出国留学人员回国后,应在 7 个工作日内通过外事管理服务平台上传出访报告、护照出入境记录等相关材料,并到人事处办理相关手续。
2.返校手续完成后,留学人员按各项目要求办理报销手续。
国际处联系人:何亚男 88959007
人事处联系人:曲明 88956898 吕新莲 88959200